1.進口貨物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口之日起14日內(nèi)報關,逾期每日加收0.5‰的滯報費,逾期每日加收0.5‰的滯納金,被征貨物自海關出具完稅證明之日起14日內(nèi)報關。
2.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為CIF價,以C&F價成交時需申報保險費,以FOB價成交時需申報運費和保險費。
3.進口貨物用征免稅證明申報時,海關報關單的內(nèi)容必須與征免稅證明一致,否則電腦會自動退回。
4.進口商品超過5種商品名稱可打續(xù)頁,超過20種需打聯(lián)單。若用聯(lián)單申報,則每張報關單需附一張?zhí)嶝泦?D/O)。
5.進口貨物在船到前可以預先進口報關,客戶需要在船到前向海關提供報關的全部資料,通關單可以在船到后提供,在此期間不能進行查驗、繳稅和放行,但可以協(xié)商價格。
1.出口貨物應在貨物到達海關監(jiān)管區(qū)后24小時之前向海關申報裝船。如海關正常放行時船期已過,海關可對貨物進行查驗,并辦理變更船名的手續(xù)。
2.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是FOB價,如果以C&F價成交,就需要申報運費,如果以CIF價成交,就需要申報運費和保險費。
3.出口商品超過5個商品名稱可打續(xù)頁,超過20個需打聯(lián)單。若用聯(lián)單申報,則每一海關報關單需對應一份核銷單和裝運單。
4.因查驗不能趕上原船期的貨物,須盡快確定新船名,海關將在一個工作日內(nèi)更改船名。但是,由于其他非海關因素,無法趕上原訂船期的貨物,至少需要2個工作日完成變更船名的手續(xù),并需要提交申請書和委托書。
對拼裝貨物的要求是:到過同一國家,有相同的收貨人,且每次只能申請拼裝一個集裝箱,同時必須提供一份申請拼裝貨物的報告。